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我校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学校党支部决定开展“七一”表彰活动,评选中我们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我校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点带面,典型引领,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突出先进,严格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2、在两江巴蜀中学工作的所有正式党员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组织观念强,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模范执行党的纪律。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建设,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事,团结同志,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自觉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依法执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工作满腔热忱,举止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推荐。党小组按照表彰对象条件向党支部推选三名优秀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小组进行民主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二)考察。党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审核。党支部对各党小组提出的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优秀党员名额不超过支部人数的30%。
(四)公示。党支部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表彰。表彰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对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内评比表彰活动是党内生活的一项严肃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序健康开展,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二)按时上报材料。各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对象事迹内容400字左右,要真实、生动、鲜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6月12日16: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邮箱2478711717@qq.com。
(三)学习宣传先进。党支部要深入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穆俊成
联系电话:17723570617
附件1: 中共重庆市两江巴蜀初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
中共重庆市两江巴蜀初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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